词条 | 榷麴 |
释义 | 榷麴历史知识 榷麴历史词典解释麴亦作麯。亦称麴税。麴,酒母,即酿酒原料,故榷麴乃原料课税。唐贞元二年(786),德宗于淮南(治今江苏扬州)、宣武(治今河南开封)、河东(治今山西永济西南)等地置榷麴。会昌六年(846)武宗敕“扬州等八道州府,置榷麴,并置官店沽酒”。原料课税与酒之专卖并行。昭宗时,“以用度不足,易京畿边镇麴法”。五代时,后梁、后唐、后周榷麴皆有扩至道府乡村,如后唐天成三年(928),敕三京邺诸道州府乡村人户,“于夏秋田苗上,每亩纳麴钱五文足陌,一任百姓造麴酝酒供家”。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剥浅银即红剥银。漕船遇浅,雇民间小船剥运所支付之款,称剥浅银。清初设红剥船六百艘,每船给田四十顷,收租赡船,免其征科。康熙三十九年1700裁红剥船,将原租额分派各省,于漕粮项下编征解粮道库支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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