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越南第二图界约历史词典解释
本约与《广东越南第一图界约》合称《粤越界约》。法国与清政府签订的关于中国广东与越南部分地段的界约。光绪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1893.12.29)由清方官员李受彤、陈文垿、张懋德等与法方代表签于横模。系根据前订有关条约,具体划分中国“由北市嘉隆起至北冈隘止”地段与越南的分界,确定了诸号界碑的树立地点。
词语分解:
- 广东的解释 中国南部的省,简称粤,东连福建,西连广西,北接湖南和江西。面积17.8万平方公里,人口近6千万,省会广州
- 界约的解释 两国确定边界的条约
历史知识推荐:详议司
官署名。北宋钦宗靖康元年1126四月置,隶尚书省,掌讨论朝廷旧法得失。以宰相、执政提举,侍从官为参议,又设检讨官,下分六房分头讨论。五月即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