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提牢厅主事 |
释义 | 提牢厅主事历史官职 提牢厅主事历史词典解释官名。清朝刑部所属提牢厅长官。满、汉各一人,于额外及试俸主事内拣选充任,任期一年。掌管理狱卒、稽核罪犯及支放衣粮药物等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公府曹汉朝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下属职事机构统称。东汉太尉诸曹有东曹、西曹、户曹、奏曹、辞曹、法曹、尉曹、贼曹、决曹、兵曹、金曹、仓曹等。 汉朝太尉、司徒、司空称三公,其府称公府,府中所属办事机构称曹。公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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