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提领措置户部财用 |
释义 | 提领措置户部财用历史官职 提领措置户部财用历史词典解释官名。南宋高宗绍兴五年(1135)置,以参知政事孟庾兼任,又称总制使。其官署为总制司,或称总制使司。以户部尚书章谊兼措置财用。后孟庾除知枢密院事,仍兼领。孟庾罢,沈与求继任。六年,沈与求罢,遂不复任命,财用之事专委户部掌之。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大通关提举司官署名。明朝工部屯田司所属机构。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始置于北京大通关今北京通县境内。设提举一人,正八品,副提举二人,正九品,典史一人,未入流,后俱革。掌大通关税课之事。 官署名。明置,属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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