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山东清吏司郎中 |
释义 | 山东清吏司郎中历史官职 山东清吏司郎中历史词典解释官名。简称山东司郎中。①明清户部山东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山东部郎中设,一人。宣德(1426—1435)中增设一人。南京户部山东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后增至三人,满洲二人,汉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② 明清刑部山东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山东部郎中设,一人。南京户部山东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后定制满、汉各一人。兼掌收办兵部、太仆寺、东河总督等处文移。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送伴副使官名。北宋真宗时始置,掌接待契丹使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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