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史院修撰历史词典解释
见“国史院”。
词语分解:
- 国史的解释 1.原指当代人修纂的本朝实录和本朝历史,后泛指一个朝代的历史。后汉书·班固传:“既而有人上书 显宗 ,告 固 私改作国史者,有詔下郡,收 固 繫 京兆 狱。” 晋 杜预 <春秋经传集解>序:“诸侯亦各有国史。” 唐 司空图 商山诗之一:“国史数行犹有志,只将谈笑继英尘。” 田北湖 论文章源流:“国史者,君民比并之史。”2.国之史官。诗大序:“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
- 修撰的解释 1.撰写;编纂。隋书·儒林传·刘炫:“驰騖坟典,釐改僻谬,修撰始毕,图事适成,天违人愿,途不我与。”隋书·牛弘传:“三年,拜礼部尚书,奉勑修撰五礼,勒成百卷,行於当世。”北史·序传:“从 贞观 以来,屡叨史局,不揆愚固,私为修撰。”2.官名。 唐 代史馆有修撰,掌修国史, 宋 有 集英殿 、 右文殿 等修撰。至 元 时,翰林院始设修撰。 明 清 因袭之,一般于殿试揭晓后,一甲第一名进士状元即授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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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奴官名,掌辅政。汉书·匈奴传:“置左右贤王,左右谷蠡,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左右贤王、左右谷蠡最大国,左右骨都侯辅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