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刑清吏司郎中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简称理刑司郎中。清朝理藩院理刑清吏司主官,掌司事。初设满洲、蒙古各一人; 后改设蒙古二人。
词语分解:
- 理刑的解释 1.掌理刑法。 唐 陈鸿 东城老父传:“及老人见四十三省郎吏,有理刑才名,大者出使郡,小者镇县。”2.指掌理刑法之官。醒世姻缘传第十二回:“乞亲提审,或批理刑 褚青天 究解。”
- 郎中的解释 1 ∶中医医生2 ∶对他人亲随的敬称兄长,这几位郎中,是张都监相公处差来取你。——水浒传3 ∶官名。清朝六部以下设司,司设长官郎中4 ∶宫廷的侍卫
历史官职推荐:相
官名。① 初为辅佐君王的执政大臣的泛称。春秋齐景公初年置,为百官之长,执掌国政。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崔抒立 景公 而相之,庆封为左相。”战国列国多设,总理政务,或称相国、相邦、丞相。秦、汉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