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民政部参议 |
释义 | 民政部参议历史官职 民政部参议历史词典解释官名。清末民政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 改巡警部参议设。正四品,左、右各一人。掌参议厅,任一部谋议之事。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上第选举制度用语。① 考核儒生或秀才、孝廉等被荐举者对策后获得的最好等级。可被授予较高官职。东汉献帝初平四年 193,策试儒生,上第赐位郎中,次太子舍人,下第者罢之。南朝宋明帝泰始465—471中规定, |
随便看 |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