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判司农寺事 |
释义 | 判司农寺事历史官职 判司农寺事历史词典解释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二人,以两制或朝官以上充任,主管司农寺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以司农卿为司农寺长官,遂罢。 官名。宋初司农寺卿与少卿为寄禄官,司农寺置判寺事二人,以两制、朝官以上充任。元丰改制,始正职掌,置卿与少卿为寺的正副长官。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脩容同“修容”,见“修容”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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