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尹府少尹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唐置,见“宫尹府”。
词语分解:
- 少尹的解释 1.官名 唐 初诸郡皆置司马, 开元 元年改为少尹,是府州的副职。 唐 杜甫 有赴青城县出成都寄陶王二少尹诗。至 宋 ,名存实亡。后为州县辅佐官如县丞、典史、吏目、巡检之类的别称。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二回:“﹝ 黎鸿甫 ﹞是 福建 的一个巡检,署过两回事……这位 黎鸿甫 少尹明知不得了,他便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带了一妻两妾三个儿子,逃了出来。”2.官名。指少詹事。新唐书·百官志四上“詹事府”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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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也写作“雍太宰”。西汉置,皇帝祭祀五畤时掌供熟食之祭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常:“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廱太宰、太祝令丞、五畤各一尉。”注:“如淳曰:‘五畤在廱,故特置太宰以下诸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