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宣徽南院使 |
释义 | 宣徽南院使历史官职 宣徽南院使历史词典解释官名。唐朝后期宣徽南院置,一人,武宗会昌七年(847)宦官刘遵礼曾由北院使改任南院使。五代迄宋,改用士人,或以检校为之,或领节度及两使留后,阙,则枢密副使一人兼领,亦有兼枢密副使、签书枢密院者,其资望比北院使颇优,与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事以先后入叙位。神宗熙宁四年(1071)著令位参政、枢副、同知下,与北院使共院而各设厅事、通掌院事;元丰(1078—1085)改制罢宣徽院,其职事分隶省、寺,而使号犹存。哲宗元祐三年(1088)复置,绍圣三年(1096)罢,南宋不复置。辽太宗会同元年(938)宣徽南院置,又称南院宣徽使。西夏毅宗南宣徽院亦置,又称南院宣徽使,汉官。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路僧录僧官名。辽于上京、燕京置僧录,主管佛教事务,以僧人为之。金设于路,理决僧尼辞讼。元沿置,为路僧录司的主官,其下有僧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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