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名考校法历史词典解释
贡举考试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唐始命选人在试卷上自糊姓名,称“糊名”。又称“封弥”。宋由贡院糊举人试卷卷头姓名、乡贯等,防止考试中作弊,称“糊名考校法”。详见“封弥”。
词语分解:
- 糊名的解释 科举考试中防止舞弊的措施之一。凡试卷均糊其姓名,使试官难于徇私作弊。 唐 刘餗 隋唐嘉话卷下:“ 武后 以吏部选人多不实,乃令试日自糊其名,暗考以定等第。判之糊名,自此始也。” 宋 王安石 送陈谔诗:“有司昔者患不公,糊名誊书今故密。” 清 顾炎武 日知录·糊名:“国家设科之意,本以求才,今之立法,则专以防姦为主,如弥封誊録一切之制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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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银器。1958年春出土,体形为莲瓣式。浅腹、圈足,腹部作五曲形,高3厘米,口径17.7厘米,底径11厘米。碟心刻叠纹宝相花,内腹面亦为五簇宝相花,与五曲纹相间,边沿为连续花瓣纹。纹皆涂金。底刻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