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历史知识:

 

词条 南票矿务合同
释义

南票矿务合同

历史知识

南票矿务合同历史词典解释

又称合办朝阳三票煤矿合同。清光绪二十四年八月二十五日(1898.10.10)督办津榆铁路大臣胡燏棻与汇丰银行代表在北京签订。凡十六款。内容有朝阳县南票之上、中、下三票煤矿,由督办大臣与华英公司合股开办,股金一百万两,各筹其半;三票附近或女儿河至南票及南票至锦州铁路一带,如有他矿,应照此合同,合股或由华英公司自行开办。

词语分解:

  • 合同的解释 两人或几人之间、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各自遵守的条文

历史知识推荐:夹山

在今内蒙古武川县西南阴山。续资治通鉴:北宋宣和四年1122,天祚帝至漠北,闻金兵将近,遂弃辎重,乘轻骑入夹山,即此。

随便看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0-2024 Suppu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1/15 7: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