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顺天府通判 |
释义 | 顺天府通判历史官职 顺天府通判历史词典解释官名。明清皆置,正六品。明代通判掌理粮储、马政、军匠、薪炭、河渠、堤涂之事;清代通判掌牙侩税收、平禁争伪。见《明史·职官三·顺天府》、《清史稿·职官三·顺天府》。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官名。清乾隆二十九年公元1764年置,驻塔尔巴哈台今塔城,掌塔尔巴哈台的军政。其后又置领队大臣一人,掌额鲁特部落游牧之事。属官有印房章京,管理粮饷司员及笔帖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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