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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奏事官
释义

奏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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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事官怎么写好看:

奏事官怎么写好看

奏事官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金枢密院置。源于宋代。有承受圣旨、奏事、省院议事等专责。承受圣旨系由皇帝单独召见,宣授旨意。退后可向下传达圣旨,或与近侍局批写。奏事系有必须奏请皇帝裁夺之事,入殿上章题奏,退后须立文字为据,称为“检目”。省院议事在殿上参与议事,只能默记,议定归院后,立“检目”呈复。须赴尚书省议论之事,议论既定,由奏事官与省左右司官共同拟奏,呈复相臣,再由右司官上奏皇帝。

词语分解:

  • 奏事官的解释 1.地方上派遣入朝奏事的官员。资治通鉴·唐武宗会昌四年:“ 李德裕 奏: 镇州 奏事官 高迪 密陈意见二事。” 胡三省 注:“方镇遣牙职入奏事,因谓之奏事官。”2.在朝廷接递奏章的官员。再生缘第七一回:“早有奏事官双手接捧本章,呈於龙案。”
  • 奏事的解释 1.向皇帝陈述事情。史记·汲郑列传:“上尝坐武帐中, 黯 前奏事。” 宋 沉括 梦溪笔谈·谬误:“ 黄宗旦 晚年病目,每奏事,先具奏目,成诵於口。”2.指向丞相陈述事情。史记·张丞相列传:“ 魏丞相 相 者, 济阴 人也。以文吏至丞相。其人好武,皆令诸吏带剑,带剑前奏事。” 宋 孔平仲 孔氏杂说:“白事丞相,亦可谓之奏事。魏相传‘带剑奏事’是也。”3.向皇帝奏陈的事情。史记·秦始皇本纪:“宦
  • 官的字典解释 官 guān 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官吏

历史知识推荐:六辅

三左辅、三右弼之合称。北魏泰常七年422五月,明元帝以疾避居西宫,命皇长子拓跋焘为国副主,居正殿临朝。以司徒长孙嵩、山阳公奚斤、北新公6*安同为左辅,坐东厢西面;白马公崔浩、太尉穆观、散骑常侍丘堆为右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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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7/20 18:4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