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欧洲司 |
释义 | 欧洲司历史官职 欧洲司怎么写好看:欧洲司历史词典解释宫署名。国6*民6*党政府外交部原设欧美司,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分置欧洲、美洲两司,欧州司掌理关于欧洲及澳洲、非洲各国外交事务。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中央兼理司法机关1宿卫官。汉制,少府、光禄勋、执金吾、卫尉四官,各领其属以掌宿卫,遇有狱讼之事可自行审判,不须移送廷尉。2诸公府。自两汉至魏晋南北朝,诸公府都设有掌理司法的掾属,可以执行司法审判事务。如辞曹主辞讼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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