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火器营总统大臣 |
释义 | 火器营总统大臣历史官职 火器营总统大臣历史词典解释官名。清朝火器营之长官。康熙三十年(1691)置,于王、公、领侍卫内大臣、都统、前锋统领、护军统领、副都统内特简,无定员。随同掌印总统大臣一道掌内外火器营之政令。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京东检察司使官名,金朝置。从六品,掌支散军粮、验军户实给、均军户差役、劝农耕种,禁杀牛马,禁贩私盐和酒等。其佐官有副使,正七品。见金史·百官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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