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封府少尹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北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始置,协助牧、尹管理本府之事,员一人,序位在左右司郎官之下、列曹郎官之上。北宋亡,遂废。
官名。宋置,见“开封府尹”。 词语分解:- 开封的解释 中国河南省地级市,位于河南中部偏东北,黄河南岸,市 区面积38平方公里,人口60万,中国著名古都,曾为河南省会,现为河南重要工业城市
- 少尹的解释 1.官名 唐 初诸郡皆置司马, 开元 元年改为少尹,是府州的副职。 唐 杜甫 有赴青城县出成都寄陶王二少尹诗。至 宋 ,名存实亡。后为州县辅佐官如县丞、典史、吏目、巡检之类的别称。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二回:“﹝ 黎鸿甫 ﹞是 福建 的一个巡检,署过两回事……这位 黎鸿甫 少尹明知不得了,他便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带了一妻两妾三个儿子,逃了出来。”2.官名。指少詹事。新唐书·百官志四上“詹事府”原
历史官职推荐:司戎 官署名。即尚书省兵部,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兵部。 掌兵器之官。西周设置,散盘说:“戎微父……散有十夫”三代一七·二○·三——二二·二。说文说:“戎,兵也。”段玉裁注:“兵者,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