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会警卫长 |
释义 | 国会警卫长历史官职 国会警卫长历史词典解释官名。北洋政府时期,国会参众两院均设警卫长一人,受议长指挥,掌理全院警卫事务。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集贤院官署名。唐玄宗开元十三年725,改丽正殿修书院为集贤殿书院,简称集贤院,掌修书之事,置学士,以宰相及侍从官兼。宋初沿置,掌收藏、校勘典籍。与史馆、昭文馆合称三馆。设集贤殿大学士,由宰相兼; 集贤院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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