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管旗副章京 |
释义 | 管旗副章京历史官职 管旗副章京历史词典解释官名。清朝蒙、回各部札萨克属官。分管一旗之事。凡十佐领以下之蒙古旗分每旗设一人,十佐领以上者设二人。 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设管旗副章京,协助管旗章京管领民事。依旗之大小无固定员额,一般以十佐领内外设一人,由台吉中选补,如不得适当之人,则由参领中选补之。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户部推勘检法官官名。宋哲宗元祐三年 1088罢大理寺右治狱,于户部置,掌查治在京官署事干钱谷之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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