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地方审判厅 |
释义 | 地方审判厅历史知识 地方审判厅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二年(1910)各省渐设。省城、商埠、府每处设一所,掌审理不属初审厅管辖案件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案。置推事长一人,刑科、民科推事六人(或十二人)及典簿、主簿、录事等员。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割圜八线缀术书名。清徐有壬、吴嘉善撰。三卷。明安图以后,函数的幂级数展开式都用文字而不用算式。徐有壬创造了一种表达幂级数的算式,称为“缀术”,但未见著录。同治元年1862春吴嘉善在长沙编写是书,阐述徐氏“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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