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判宗正寺事 |
释义 | 判宗正寺事历史官职 判宗正寺事历史词典解释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二人,选宗姓两制以上充任,主管宗庙诸陵及宗室之籍。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宗正寺复以卿为长官,遂罢。 官名。宋初宗正寺卿与少卿为寄禄官,置判宗正寺事二人为宗正寺的长官,以皇族两制以上充任,如缺,即以皇族朝官充任,元丰改制后始以卿与少卿为正副主官,不再专用皇族。 历史官职推荐:助军汉朝军中幕僚名,掌参议军事。后汉书·窦融传:“王莽末,青、徐贼起,太师王匡请融为助军,与共东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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