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酝署署正、署丞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明制,光禄寺所属的良醖署以署正、署丞为正副主官,掌供酒醴之事。属官有监事。清制,有署正满、汉各一人,署丞满二人,掌供备羊、酒并备酿酒所用器物,并供应宫内日用羊肉及牛乳。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署内设酒局,有经承一人,库使二人,酒匠六人,酒尉二人。每年春秋二季酿造祭酒、宴酒、烧酒等。署下设乳油行户一人,羊行户一人,掌供给乳油与羊只;烧酒行户一人,掌和买烧酒。
词语分解:
- 良酝的解释 1.犹美酒,佳酿。新唐书·隐逸传·王绩:“故事,官给酒日三升。或问:‘待詔何乐邪?’答曰:‘良醖可恋耳!’” 宋 杨万里 晨炊横塘桥酒家小窗诗:“山村秪苦无良醖,嫌杀芳醪似蜜甜。”2. 明 代官署名。属光禄寺。 明 沉德符 野获编补遗·列朝·文华殿:“光禄官珍羞、良醖二署设宴,惟此为第一精腆。”明史·职官志三:“珍羞供宫膳肴核之事,良醖供酒醴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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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地方行政机构县之长官。源于唐。唐朝县之长官为县令,如县令阙,令佐官代理县令之职者称“知县事”。知县之名起于宋。太祖乾德元年963,始以朝官为县之长官,称为“知县事”,简称“知县”。掌教化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