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清一统志 |
释义 | 大清一统志历史知识 大清一统志历史词典解释书名。清官修。清代凡三次编修《一统志》:初修始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陈廷敬、徐乾学领其事,顾祖禹、阎若璩、齐召南等预修。成于乾隆八年(1743),三百四十二卷,次年刊行。二修始于二十九年,成于四十九年,四百二十四卷(合子卷为五百卷),收入《四库全书》。三修始于嘉庆十六年(1811),穆彰阿等修,李佐贤等总纂,成于道光二十二年(1842),五百六十卷。后者因始事嘉庆年间,其增辑又以嘉庆二十五年为下限,故又名《嘉庆重修一统志》。为清代地方总志,记述嘉庆以前清王朝疆域政区状况。首为京师,下为直隶、盛京、江苏、安徽、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新疆、乌里雅苏台、蒙古共二十二统部及青海、西藏等地区。各统部先冠地图、建置沿革表;次以总叙,概述一部大要;再以府、直隶厅、州分卷。下列疆域、分野、建置沿革、形势、风俗、城池、学校、户口、田赋、税课、职官、山川、古迹、关隘、津梁、堤堰、陵墓、祠庙、寺观、名宦、人物、流寓、列女、仙释、土产二十五目。其事博文约,门类细致,考证精详。叙古迹则究故城废县之方位、兴衰;记人物则详史所阙、略史所载;志边疆则追本溯源、考其沿革。为一部较完善的全国性地方总志,是研究中国历史地理的重要资料。 词语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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