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判司簿尉 |
释义 | 判司簿尉历史官职 判司簿尉怎么写好看:判司簿尉历史词典解释官名合称。宋朝军巡判官,司理、司户、司法参军,县主簿,县尉,简称判、司、簿、尉。为选人第四等、第七阶。徽宗崇宁二年(1103)重定选人官名,换迪功郎。 宋初选人第七阶本官阶的通称。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改为将仕郎。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南部大夫官名。北魏置,尚书省南部曹次官,管理南部各州郡事务。魏书·王宪传: “王嶷稍迁南部大夫,高祖初,出使、巡察青、徐、兖、豫,抚慰新附,观省风俗。还,迂南部尚书。”亦有以他官兼录者。孝文帝太和4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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