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京师习艺所 |
释义 | 京师习艺所历史知识 京师习艺所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创设,初隶工巡总局,继辖于巡警部,后又改归民政部直辖。收取轻罪犯人,令习工艺,使之改过自新,并酌收贫民,教以谋生之技,相当于京城地区的劳教机关。有监督、提调兼典狱官、分判所官、教习官、教诲师、看守等官员。分设文案、会计、考工、庶务、稽巡五处和诊治、教授两科。工艺方面设有织布、打带、铁工、搓绳、印刷、洋胰等科。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晋顷公?—前512 春秋时晋国国君。公元前525—前512年在位。名去疾,一作弃疾。晋昭公之子,继昭公即位。晋顷公元年前525,晋荀吴灭陆浑之戎。六年,周景王死,诸王子争位,晋六卿出兵平定王室之纷争,立匄为 |
随便看 |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