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一田三主 |
释义 | 一田三主历史知识 一田三主怎么写好看:一田三主历史词典解释又称一业三主。封建土地租佃形态之一。行于明清南方某些省份,如福建、江西等。三主为拥有土地所有权的租主,又称苗主、骨主;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赔主,又称税主、皮主;耕种土地的佃户。租主向赔主收租并向国家纳赋;赔主向佃户收租;佃户种地纳租。一田三主的具体形态各地不一,名称亦不尽相同。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海军衙门见“总理海军事务衙门”。海防同知 官名。知府之佐官。清代于直隶天津府,奉天营口、金州厅,山东登州府、青州府,江苏苏州府,浙江嘉兴府、宁波府、绍兴府、台州府、温州府,福建福州府等府设,专理海防事务。 |
随便看 |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