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通政司 |
释义 | 通政司历史官职 通政司怎么写好看:通政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明置,全称为“通政使司”,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凡四方陈情建言、申诉冤滞、或告不法等事,于底簿内謄写诉告缘由,赍状以闻。其官有使、左右通政、左右参议等。清沿明制,掌受各省题本,校阅送阁;洪疑大狱,偕部、院豫议。光绪二十八年罢。见《明史·职官二·通政使司》、《清史稿·职官二·通政使司》。 官署名。通政使司的简称。见“通政使司”。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检校司徒官名。宋设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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