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督捕左右理事官 |
释义 | 督捕左右理事官历史官职 督捕左右理事官历史词典解释官名。清初于各府置督捕左、右理事官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年)裁撤。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书记处官署内部机构。北洋政府设置,设于平政院与肃政厅者,处内均分设记录、文牍、会计、庶务四科,设于总检察厅者处内分设文牍、统计、会计、庶务四科。各官署书记处均由书记官分理科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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