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大甸宣慰司历史词典解释
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置八百大甸军民宣慰使司,属云南布政司。治所在今泰国清迈。辖境约当今泰国境内北纬17°线以北地区。后废。
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改八百等处宣慰使司为八百大甸军民宣慰使司,简称八百大甸宣慰司。治今泰国清迈。辖境同元八百宣慰司。嘉靖间地入缅甸。
词语分解:
- 宣慰司的解释 元 置宣慰使司,管理军民事务,分道掌管郡县,为行省和郡县间的承转机关。 明 清 时不设于内地,而独存于土司。参阅文献通考卷六十、 瞿蜕园 历代职官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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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江西峡江县西。方舆纪要卷87临江府:玉涧“出玉笥山, 回互纡曲,三十六涧之一也,下流入于峡江”。清一统志·临江府:玉涧水“在峡江县今巴邱镇东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