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提点刑狱劝农副使历史词典解释 见“提点刑狱公事”。 词语分解:- 提点的解释 1.官名。 宋 始置,寓提举、检点之意。掌司法、刑狱及河渠等事。 金 近侍局置提点。 明 光禄寺尚饮局有提点大使之职。 清 废。 宋 苏辙 龙川别志卷下:“既而 许公 自 滨 罢,擢提点两 浙 刑狱。”金史·章宗纪四:“甲寅,以提点尚衣局 完颜燮 为 夏国 生日使。”水浒传第一回:“次日早膳以后,真人、道众并提点、执事人等,请太尉游山。”参阅宋史·职官志七、续文献通考·职官六。2.提醒指点。二十
- 副使的解释 1.派往外国的正使或公使的副手。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副使 王然于 、 壶充国 、 吕越人 驰四乘之传,因 巴 蜀 吏币物以赂 西夷 。”清史稿·职官志六:“ 光绪 元年,定出使制,命侍郎 郭嵩燾 使 英 ,翰林院侍讲 何如璋 使 日本 ,京卿 陈兰彬 使 美 日 祕 国,俱置副使。”2.指节度使或三司使等的副职。旧唐书·职官志三:“节度使一人,副使一人。”宋史·职官志十:“巡幸,有行宫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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