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可尚书奏事历史词典解释
十六国后赵所设总揽军国政务的一种名义。职权与“录尚书事”相类,乃宰相之任。《晋书·石勒载记下》: “勒令其太子省可尚书奏事,使中常侍严震参综可否,征伐刑断大事乃呈之。”
词语分解:
- 省可的解释 谓批阅定夺。晋书·石季龙载记上:“ 季龙 荒游废政,多所营缮,使 邃 ( 石邃 )省可尚书奏事,选牧守,祀郊庙;惟征伐刑断乃亲览之。”休得要。 宋 苏轼 临江仙·赠王友道词:“省可清言挥玉麈,真须保器全真。” 金 董解元 西厢记诸宫调卷三:“我孩儿安心,省可烦恼。”金6*瓶6*梅词话第七六回:“你不往那屋里去,往谁屋里去。那前头媳妇子跟前,也省可去惹的他。” 清 洪昇 长生殿·絮阁:“告娘娘省可閒烦
- 奏事的解释 1.向皇帝陈述事情。史记·汲郑列传:“上尝坐武帐中, 黯 前奏事。” 宋 沉括 梦溪笔谈·谬误:“ 黄宗旦 晚年病目,每奏事,先具奏目,成诵於口。”2.指向丞相陈述事情。史记·张丞相列传:“ 魏丞相 相 者, 济阴 人也。以文吏至丞相。其人好武,皆令诸吏带剑,带剑前奏事。” 宋 孔平仲 孔氏杂说:“白事丞相,亦可谓之奏事。魏相传‘带剑奏事’是也。”3.向皇帝奏陈的事情。史记·秦始皇本纪:“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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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明朝工部营缮司所属五大厂之一。掌烧造和贮存营缮所需陶瓦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