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新校晋书地理志 |
释义 | 新校晋书地理志历史知识 新校晋书地理志历史词典解释书名。清方恺撰。一卷。《晋书·地理志》列十三州,凡三篇,前编记汉魏立州郡之始,中篇列晋代郡县,后篇记惠帝以后增损之制,间有太康三年(282)更革州郡亦附于后编。但中篇郡县未列年份,舛错颇多。方氏据本书纪传及诸志载述异同,又取杜预、张华、京相璠、皇甫谧、刘逵等人著述,疏列异说以相证引。又据东晋郭璞、王隐、常璩、阚駰诸人书,用证西晋时中原版籍情况,而所旁及之沈约《州郡志》、魏收《地形志》、郦道元《水经注》,则惟取西晋沿革,以校此志之失。是书引证资料,颇为丰富。 历史知识推荐:官告院官署名。五代后唐吏部置,掌官员告身文书所需绫纸、褾轴、朱胶等。宋初属尚书省,分设兵、吏、司封、司勋四司告身案,掌文武官、将校告身及封赠告身。置提举一人,以知制诰充任;判院一人,以带职京朝官充任。元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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