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资政院钦选议员 |
释义 | 资政院钦选议员历史官职 资政院钦选议员历史词典解释官名。清末资政院议员。宣统二年(1910)选定,共九十八人(定额一百中)。由皇帝从年满三十岁以上的宗室王公世爵、满汉世爵、外藩王公世爵、各部院衙门官员、硕学通儒、纳税多额者六类候选人中钦定。掌参与资政院议案的讨论、表决。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河堤使者官名。即河堤谒者,唐初都水监置,太宗贞观 627—649 初改名河堤谒者。参见 “河堤谒者”。 官名。汉朝设此官,掌保护河堤等事。瞿蜕園历代职官简释:“汉代有河堤使者,与都水使者,河堤都尉、河堤谒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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