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宝钞提举司 |
释义 | 宝钞提举司历史官职 宝钞提举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元朝置。掌辖区印行钞币事务,为诸路宝钞都提举司之分设机构。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立陕西宝钞提举司。后又在和林、四川、中兴等地设司,均非常设。明洪武七年 (1374)置,隶中书省,掌宝钞印造及出入,设提举、副提举、吏目各一人。下设钞纸、印钞二局,局置大使、副使、典史各一人。又置宝钞、行用二库,库设大使、副使各二人,典史一人。十三年罢。十九年复置,隶户部。明中叶后因钞法不行,革副提举、典史,所属局、库大使、副使等亦多裁革。 官署名,元朝始置,掌印造纸币。其官有达鲁花赤一员,正四品;都提举一员,正四品;副达鲁花赤一员,正五品,提举一员,正五品;同提举一员,从五品。还有副提举、知事、照磨、提控案牍等官。明朝沿其制。见《元史·百官志一》、《明史·职官志一》、《明史·食货志五》,参看“达鲁花赤”等条。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先登校尉官名。东汉末孙策置。韩当自别部司马迁此,授兵二千、骑五十匹,随从征伐。 官名,东汉末年孙坚置,掌领兵征战。位低于将军高于司马、都尉。三国志·吴书·韩当传:“韩当……为别部司马。及孙策东渡,从讨三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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