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事怎么写好看:
知府事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宋、辽、元各朝地方行政机构府之长官,简称“知府”。详“知府”。
官名。宋置,为府的最高长官。《宋史·职官七·府州军监》:“诸府置知府事一人。”也简称知府,虽非正式官名,也为一府的长官。到明朝,知府则成为正式官名,为府的长官,掌一府之政。见《明史·职官四·府》。清沿明制。
词语分解:
- 知府的解释 明朝以来对府一级行政长官的正式称呼宁夏知府。—— 唐· 高适别董大知府朱孝纯。—— 清· 姚鼐登泰山记
- 事的字典解释 事 shì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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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东汉置,隶少府所属掖庭令,员一人,秩三百石,以宦者任之。 官名,汉置,为掖庭令之副,佐令行职事。参看“掖廷”、“掖庭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