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司都主辖支收司 |
释义 | 三司都主辖支收司历史官职 三司都主辖支收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宋太宗淳化三年(992)置,以判磨勘司官兼领。掌官物已支未除之数,候至所受之处,附籍报所由司而对除之; 天下上供物至京,即日上奏,交纳完毕,取其钞以还本州。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 官署名。宋淳化三年(公元992年)置,属三司。掌官物已支未除之数,候至所受之处,附籍报所由而对除之。各地上供物至京,即日上奏,纳毕,取其钞以还本州。判司官以判磨勘司官兼。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钟人官名。春秋战国置。掌乐钟演奏仪礼·大射: “奏陔。宾所执脯,以赐钟人于门内霤,遂出。”郑玄注: “钟人以钟鼓奏陔、夏,赐之脯,明虽醉志礼不忘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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