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什罕伯克历史词典解释
一译伊沙噶伯克。维6*吾尔语音译。旧时南疆维6*吾尔族地方城乡长官阿奇木伯克的副手。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四至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
词语分解:
- 伯克的解释 旧时 新疆 回部 天山南路 维6*吾尔 族特有的官名。以阿奇木伯克为长,伊什罕伯克为副,下设各级伯克, 清 政府分别加以任命,概称伯克。 清 昭槤 啸亭杂录·理藩院:“ 嘉峪关 外 回部 有十……其旧疆建诸王二,咸如 蒙古 诸藩,餘则置伯克司之。伯克者, 回 中长吏也,各视秩有差。”后亦泛指该地区一般上层人物。 郭小川 喀什一条街诗:“山根上拉来的砖,盖了‘伯克’的私房。”参阅清通志·职官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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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北宋元丰改制后,户部置,分属金部,掌审覆、供给时赐、俸给,由金部郎官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