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盐课提举司提举 |
释义 | 盐课提举司提举历史官职 盐课提举司提举历史词典解释官名。简称“盐提举”。盐课提举司长官。掌司事。明朝每司设一人,从五品,下设同提举、副提举等。清朝亦每司设一人,从五品。例以通判、运判、州同升位。 官名。元、明皆置,为提举司长官。详见“盐课提举司”条。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中使司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 1390 改各公主府家令司而置。设司正一人,司副一人,以宦官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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