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窑务 |
释义 | 窑务历史官职 窑务怎么写好看:
窑务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宋朝初年置,分东、西二务,掌烧制砖瓦以供营缮之用。真宗景德四年(1007)废东、西二务,止于河阴置务,于京城置受纳场。大中祥符二年(1009),复置东窑务,以诸司使副及三班使臣三人监领; 改受纳场为西窑务,以三班使臣二人为监官。神宗时,令隶将作监。 宋将作监所属机构。掌烧制陶瓷器皿以及营缮用的砖瓦。设监官三人,以诸司使、诸司副使充任。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右主客曹官署名。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西晋置左、右、南、北主客曹,各设郎 郎中。初属客曹尚书,后不详。东晋省并主客曹。北魏复置,或说属仪曹尚书。北齐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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