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蒙古翰林院 |
释义 | 蒙古翰林院历史事件 蒙古翰林院历史词典解释元代中央官署名。负责以蒙古新字即八思巴字译写其他民族文字,兼掌颁降玺书。秩从二品(后曾升正二品、从一品)。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忽必烈诏令颁行蒙古新字,并规定以该种文字译写一切文字。至元八年,立新字学士于国史院。至元十二年,立蒙古翰林院,设承旨、直学士、待制、修撰、应奉等官。 词语分解:
历史事件推荐:清政府设置台湾府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郑成功死后,其子郑经继位。“三藩”之乱期间,郑经曾乘势攻占福建等地,向大陆发展势力。“三藩”之乱被平定,郑经只好退回台湾。康熙二十年郑经死,长子郑克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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