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留住 |
释义 | 留住历史知识 留住怎么写好看:
留住历史词典解释法律术语。《唐律疏议·名例·工乐杂户及妇人犯流决杖》:“诸工、乐、杂户及太常音声人,犯流者,二千里决杖一百,一等加三十,留住,俱役三年。”即将有特殊技艺的犯人不予流配,留在原住地服役三年。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大业杂记书名。一作大业拾遗、大业杂志。唐杜宝撰。原十卷。今本一卷。作者预修隋书,嫌其缺漏,因作此编。今本仅叙隋大业三年607至十二年事。详于炀帝土木营建和巡幸江都故事。对洛阳城营建,江南河开凿,西苑、汾阳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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