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 | 醉歌 |
朝代 | 宋代 |
作者 | 汪元量 |
释义 | 醉歌原文伯颜丞相吕将军,收了江南不杀1*1人。昨日太皇请茶饭,满朝朱紫尽降臣。 诗词问答问:醉歌的作者是谁?答:汪元量 汪元量醉歌书法欣赏
参考注释伯颜蒙古 语。意为富,财物多。 清 钱大昕 《十驾斋养新录·蒙古语》:“ 元 人以本国语命名……或取吉祥。如伯颜者,富也。” 丞相古代辅佐君主治理国家政务的职位最高的大臣 将军(1) (2) 下象棋时攻击对方的“将”或“帅” (3) 将国际象棋中的“王”暴露在对方棋子前,以致如果不是“王”被马上保护起来(如在其间放上另一棋子),则下一步便可能被对方吃掉 (4) 比喻给人出难题,使人感到难办 他当众将了我一军,要我表演舞蹈 江南(1) 长江下游以南的地区,就是江苏、安徽两省的南部和浙江省的北部 江南草长,杂花生树。——南朝梁· 丘迟《与陈伯之书》 江南好风景。——唐· 杜甫《江南逢李龟年》 能不忆江南。——唐· 白居易《忆江南》 春风又绿江南岸。——宋· 王安石《泊船瓜洲》 (2) 泛指长江以南 江南出楠梓。——《史记·货殖列传》 不杀(1).不断其命。《穀梁传·僖公九年》:“ 葵丘 之会,陈牲而不杀。” 杨士勋 疏:“虽盟而不歃血谓之不杀。” 宋 曾巩 《亳州谢到任表》:“运独断之明,则天清水止;昭不杀之武,则雷厉风行。” 周立波 《暴风骤雨》第一部七:“‘不杀穷人不富’,是他的主意,他的手沾满了佃户 劳金 的红血。” (2).不尽。《醉醒石》第三回:“ 汤家 父母听得这话,喜欢不杀道:‘如此听凭 冯亲家 那边,择个日子便了。’” 不减;不衰。《公羊传·僖公二十二年》:“《春秋》辞繁而不杀者,正也。” 何休 注:“杀,省也。”《文选·扬雄<长杨赋>》:“意者以为事罔隆而不杀,物靡盛而不亏。” 李善 注引 郑玄 《周礼》注:“杀,减也。” 晋 张华 《女史箴》:“法含弘而不杀,物无盛而不衰。” 昨日昨天 太皇(1).见“ 大3皇 ”。 (2).即太上皇。 唐 韩愈 《永贞行》:“君不见太皇亮阴未出令,小人乘时偷国柄。” 宋 钱愐 《钱氏私志》:“又奏啟圣亲见之事,乞赐召见,上云:待共太皇商量。” 宋 蔡絛 《铁围山丛谈》卷一:“及将大渐,谓大臣曰:‘太皇以久病,惧不能自还,为之奈何?’” (3).皇帝的祖母太皇太后的省称。《史记·儒林列传》:“太皇 竇太后 好 老子 言,不説儒术。”《宋史·贾似道传》:“太皇许我不死。”太皇,指 谢太后 。 茶饭茶、酒、饭、菜、汤的总称。泛指饮食 这里的茶饭都还可人意 朱紫(1).红色与紫色。《文选·张衡<西京赋>》:“木衣綈锦,土被朱紫。” 李善 注:“朱紫,二色也。” 宋 梅尧臣 《洛阳牡丹》诗:“红栖 金谷 妓,黄值 洛川 妃。朱紫亦皆附,可言人世稀。” (2).《论语·阳货》:“恶紫之夺朱也。” 何晏 集解引 孔安国 曰:“朱,正色;紫,间色之好者。恶其邪好而夺正色。”后因以“朱紫”喻正与邪、是与非、善与恶。《东观汉记·宗资传》:“ 汝南 太守 宗资 ,任用善士,朱紫区别。”《后汉书·陈元传》:“夫明者独见,不惑於朱紫;听者独闻,不谬於清浊。” 南朝 梁 刘孝标 《广绝交论》:“见一善则盱衡扼腕,遇一才则扬眉抵掌,雌黄出其脣吻,朱紫由其月旦。” 唐 刘知几 《史通·编次》:“ 班固 踵武,仍加祖述於其间……朱紫以之混淆,冠履於焉颠倒。” (3).比喻辞采。《南齐书·周颙传》:“ 顒 音辞辩丽,出言不穷,宫商朱紫,发口成句。”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定势》:“是以括囊杂体,功在銓别,宫商朱紫,随势各配。” (4).古代高级官员的服色或服饰。谓朱衣紫绶,即红色官服,紫色绶带。《艺文类聚》卷四八引 南朝 梁 王僧孺 《吏部郎表》:“方愧朱紫,永懵钧衡。” (5).古代高级官员的服色或服饰。谓红色、紫色官服。 唐 白居易 《偶吟》:“久寄形於朱紫内,渐抽身入蕙荷中。” 宋 孙光宪 《北梦琐言》卷七:“唯大贤忽为人縶维,官至朱紫。” 清 李渔 《奈何天·忧嫁》:“下官只因宦途偃蹇,家计萧条,不以朱紫为荣,但觉素封可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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