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 | 赋得为君难六韵 |
朝代 | 清代 |
作者 | 乾隆 |
释义 | 赋得为君难六韵原文宣尼著明训,曾未试躬行。 身体惟皇考,手书示后生。 绝胜铭几杖,讵止见墙羹。 辞约义赅富,思艰图易亨。 敕几所无逸,保泰凛持盈。 三字垂家法,万年奉永清。 诗词问答问:赋得为君难六韵的作者是谁?答:乾隆 注释1. 五言排律 押庚韵 出处:御制诗二集卷八十五 2. 圆明园勤政殿后楹奎题高揭盖我皇考取鲁论为君难语御书箴座者也由一言兴道之几见千圣传心之要于以对扬矩训默契清衷视子玉铭系有恒蕴古篇呈大宝瞠乎后矣其奚足云爰凭乙夜书绅敬藉五言缀简 参考注释宣尼汉平帝 元始 元年追谥 孔子 为 褒成宣尼公 ,后因称 孔子 为 宣尼 。见《汉书·平帝纪》。 晋 左思 《咏史》诗之四:“言论準 宣尼 ,辞赋拟 相如 。”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师友》:“ 互乡 童子,当愿接於 宣尼 ; 苏门 先生,竟未言於 阮籍 。” 元 刘壎 《隐居通议·文章五》:“续 杏坛 之音,鼓 宣尼 之操,吾徒之修养也。” 清 恽敬 《前光禄寺卿伊公祠堂碑铭》:“入圣之要,下学上达, 宣尼 所传,存之存之。” 明训明确的训诫。《国语·晋语八》:“图在明训,明训在威权。” 韦昭 注:“言既有明教,在威权以行之。” 唐 韩愈 《顺宗实录三》:“佩诗礼之明训,宣忠孝之弘规。” 聂绀弩 《兔先生的发言》:“‘明哲保身’,古有明训。” 躬行身体力行;亲身实行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宋· 陆游《冬夜读书示子聿》 身体(1) 指人或动物的整个生理组织,有时特指驱干和四肢 (2) 健康状况 她的身体很虚弱 皇考(1).古代对已故曾祖的尊称。《礼记·祭法》:“曰皇考庙。” 孔颖达 疏:“曰皇考庙者,曾祖也。” 清 黄宗羲 《金石要例·书祖父例》:“ 范育 《吕和叔墓表》称曾祖为皇考。” (2).父祖的通称。《诗·周颂·雝》:“假哉皇考,绥予孝子。” 孔颖达 疏:“考者,盛德之名,可以通其父祖……此与《閔予小子》非曾祖,亦云皇考者,以其散文取尊君之义,故父祖皆得称之。” (3).对亡父的尊称。《礼记·曲礼下》:“祭……父曰皇考,母曰皇妣。”《楚辞·离骚》:“帝 高阳 之苗裔兮,朕皇考曰 伯庸 。” 王逸 注:“皇,美也;父死称考。”《南史·宋纪上·武帝》:“皇考 翘 ,字 显宗 ,郡功曹。” 宋 欧阳修 《泷冈阡表》:“惟我皇考 崇公 卜吉於 瀧冈 之六十年,其子 修 始克表於阡。” 宋徽宗 始专用于皇家。《日下尊闻录·西峰秀色》:“﹝ 高宗 纯皇帝 ﹞诗注:‘是地轩爽明敞,户对 西山 ,皇考最爱居此。’”《清史稿·世祖纪二》:“皇考宾天,朕止六岁。” 手书(1) 亲笔写的信 密以手书相晓 (2) 亲笔书写 辛未三月念六夜四鼓,意洞手书。——清· 林觉民《与妻书》 (3) 笔迹 有识其手书者 后生(1) 少年时代与壮年期之间任何年龄的男子 (2) 青年男子,小伙子 (3) 相貌年轻 他长得后生,看不出是四十岁的人 几杖坐几和手杖、皆老者所用,古常用为敬老者之物,亦用以借指老人。《礼记·曲礼上》:“谋於长者,必操几杖以从之。”《史记·淮南衡山列传》:“ 元朔 三年,上赐 淮南王 几杖,不朝。” 唐 杜甫 《回棹》诗:“几杖将衰齿,茅茨寄短椽。” 明 张煌言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而君子正非务之以表异於物也。其铭之几杖,与於此悟迪同焉;其勒之桮棬,与於此宏式训焉。” 几所犹几许。多少,若干。《汉书·疏广传》:“﹝ 广 ﹞数问其家金餘尚有几所,趣卖以共具。” 颜师古 注:“几所,犹言几许也。” 无逸(1).不贪图安乐。《书·无逸》:“呜呼,君子所其无逸。” 南朝 梁 江淹 《杂体诗·效卢谌‘感交’》:“自顾非杞梓,勉力在无逸。” 章炳麟 《訄书·原变》:“以是为忧,故‘无逸’之説兴,而‘合羣明分’之义立矣。” (2).《书》的篇名。《书·无逸序》:“ 周公 作《无逸》。” 孔 传:“中人之性好逸豫,故戒以《无逸》。” 明 李东阳 《元日早朝》诗:“拟将《无逸》陈 周 戒,咫尺君门奈远何?” 罗惇曧 《文学源流·周秦诸子总论》:“至於《无逸》开奏议之先,《金縢》啟哀册之体。” 持盈保守成业。语本《老子》:“持而盈之,不如其已。”《国语·越语下》:“夫国家之事,有持盈,有定倾,有节事。” 韦昭 注:“持,守也。盈,满也。”《后汉书·蔡邕传》:“心恬澹於守高,意无为於持盈。” 唐 刘禹锡 《上门下裴相公启》:“然持盈之术,古所难也。” 清 魏源 《圣武记》卷九:“俾后御民者咸知懔朽索,戒持盈。” 三字(1).指古字、篆、隶三种字体。《北史·刘芳传》:“昔 汉 世造三字石经於太学,学者文字不正,多往质焉。” (2).知制诰的别称。 宋 陈师道 《何郎中出示黄公草书》诗:“一官早要称三字,二鬢何须着两毛。” 宋 洪迈 《容斋四笔·官称别名》:“ 唐 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知制誥’为‘三字’。” (3).指“莫须有”三字。 清 赵翼 《岳祠铜爵》诗:“狱冤虽已昭三字,家祭终非告两 河 。”参见“ 三字狱 ”。 家法(1) 家长统治本家或本族人的法度 圣贤家法。——清· 全祖望《梅花岭记》 (2) 家长责打家人或孩子的用具 万年极其久远的年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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