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出处出自清代乾隆的《用白居易新乐府成五十章并效其五·立部伎(刺雅乐之替也)》 全文: 立部伎奏鼓笛喧,舞剑跳丸掉长竿。 今为掌仪司所属,庆隆舞后用以呈宾筵。 立部伎,昔在唐,三等皆司之太常。 笙歌清乐坐上堂,立部鼓吹立堂下,又其次者始就乐悬,命彼郊庙调宫商。 呜呼雅音陵替一至此,乐天刺之诚有理。 立部伎事今实无,太常乐舞别聚生徒。 居于神乐观,惟演雅乐以为郊庙祭祀之所需。 以其居观也不知起自何时,遂有道士之称呼。 名不正则言不顺,六宗正义岂宜厕以羽流乎。 命还乐舞生之旧,庶几精习其事,以叶中和德充符。 立部伎,皇清之制较唐诚回殊。
参考注释立部伎唐 代宫廷燕乐之一。与坐部伎相对。《新唐书·礼乐志十二》:“又分乐为二部:堂下立奏,谓之立部伎;堂上坐奏,谓之坐部伎。太常閲坐部,不可教者隶立部,又不可教者乃习雅乐。” 唐 段安节 《乐府杂录·雅乐部》:“《八佾舞》则六十四人,《文》《武》各半,皆著画幘,俱在乐悬之北。《文舞》居东,手执翟,状如凤毛。《武舞》居西,手执戚。《文》衣长大,《武》衣短小。其鐘师及磬师登歌。《八佾舞》并诸色舞通谓之立部伎。”亦省称“ 立部 ”。 唐 白居易 《立部伎》诗:“立部贱,坐部贵,坐部退为立部伎。” 三等(1).三种等级。《周礼·夏官·槀人》:“弓六物为三等,弩四物亦如之。”《史记·平準书》:“金有三等,黄金为上,白金为中,赤金为下。” 清 龚自珍 《乙丙之际著议第九》:“书契以降,世有三等。” (2).三层,三*级。《史记·孔子世家》:“会 齐侯 夹谷 ,为坛位,土阶三等。” 太常 官名,掌礼乐郊庙社稷事宜 献之太常。——明· 刘基《郁离子·千里马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