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 | 佳哉南国典刑在,大羹遗味朱丝弦 |
释义 | 名句出处出自宋代徐恢的《游处州石门洞赋长句二十韵》 全文: 名句书法欣赏
参考注释南国祖国的南部 典刑(1) 常刑 (2) 掌管刑罚 释之典型,国宪以平。——《汉书·叙传下》 (3) 受死刑 屈招药死了公公,今日赴法场典刑。——元· 关汉卿《窦娥冤》 大羹不和五味的肉汁。《礼记·乐记》:“大饗之礼,尚玄酒而俎腥鱼,大羹不和,有遗味者矣。” 郑玄 注:“大羹,肉湆,不调以盐菜。”《左传·桓公二年》:“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凿,昭其俭也。” 唐 郑薰 《赠巩畴》诗:“淡薄贵无味, 羊斟 惭大羹。” 明 李东阳 《土室》诗:“大羹及元酒,此味久已识。” 遗味犹馀味。《文选·陆机<文赋>》:“闕大羹之遗味,同朱絃之清汜。” 李善 注:“遗,犹餘也。” 唐 韩愈 《明水赋》:“窃比大羹之遗味,幸希荐於庙中。” 宋 苏辙 《次韵孔武仲学士见赠》:“古风弃雕琢,遗味比乐府。” 朱丝弦亦作“ 朱丝絃 ”。1.用熟丝制的琴弦。 唐 贾岛 《听乐山人*弹易水》诗:“朱丝弦底 燕 泉急, 燕 将云孙白日弹。” 明 何景明 《赠王文熙》诗之一:“泠泠朱丝弦,听我《别鹤操》。” (2).借指琴瑟。 宋 黄庭坚 《放言》诗之九:“安得朱丝絃,为我写此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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