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 | 附名愿见先友记,宣布曾传太史书 |
释义 | 名句出处出自宋代赵蕃的《次韵酬答陈席庆伯见贻二首》 全文: 名句书法欣赏
参考注释附名(1).寄名;托名。 宋 程大昌 《演繁露·流离》:“使此一种而入用,自附名於玉,不为流离矣。” (2).在人家名字后边加署姓名。 清 昭槤 《啸亭续录·吴南溪》:“上询之, 文和 曰:‘臣欲用笔附名於摺尾也。’” 先友(1).祖先的友人。《文选·李康<运命论>》:“昔吾先友,尝从事於斯矣。” 张铣 注:“ 老子 , 康 之先也,与 孔子 同志为友,故云吾先友也。” (2).亡父的友人。 宋 邵博 《闻见后录》卷十四:“ 柳子厚 记其先友于父墓碑,意欲著其父虽不显,其交游皆天下伟人善士。” 宋 叶适 《奉议郎郑公墓志铭》:“先人殁於 乾道 壬辰,葬用 淳熙 甲午。惟先友 莆 一二贤大夫也,不敢铭。”参见“ 先夫子 ”。 宣布公之于众 宣布大赦 太史(1) 官名。三代为史官与历官之宅,朝廷大臣。后职位渐低,秦称太史令,汉属太常,掌天文历法。魏晋以后太史仅掌管推算历法。至明清两朝,修史之事由翰林院负责,又称翰林为太史 (2) 指司马迁所著的《史记》 参之太史。——唐· 柳宗元《柳河东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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