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 | 绝笔于此诗,子孙无忽诸 |
释义 | 名句出处出自宋代谢绛的《答梅圣俞问隐》 全文: 名句书法欣赏
参考注释绝笔(1) 死前最后所写的文字或所作的字画 (2) 作者或画家的最后的作品 (3) 停笔不再写下去 《春秋》绝笔于鲁哀公十四年 于此(1).在此。 汉 司马相如 《上林赋》:“顺天道以杀伐,时休息於此。” 南朝 宋 颜延之 《陶徵士诔》:“依世尚同,诡时则异。有一於此,两非默置。” (2).如此。 汉 阮瑀 《为曹公作书与孙权》:“思计此变,无伤於孤。何必自遂於此,不復还之。” (3).至此;至今。 宋 苏轼 《潮州修韩文公庙碑》:“独 韩文公 起布衣,谈笑而麾之。天下靡然从公,復归于正,盖三百年於此矣。” 子孙(1) 儿子和孙子 子孙荷担者三夫。——《列子·汤问》 (2) 泛指后代 子孙相继为王。——《战国策·赵策》 (3) 又 子孙侯者。 人主之子孙。 远者及其子孙。 忽诸(1).一下子;忽然。诸,助词。《左传·文公五年》:“ 臧文仲 闻 六 与 蓼 灭,曰:‘ 皋陶 、 庭坚 不祀忽诸。德之不建,民之无援,哀哉!’” (2).指忽然而亡。《南齐书·王僧虔传》:“亡兄之胤,不宜忽诸,若此儿不救,便当回舟谢职,无復游宦之兴矣。”《资治通鉴·秦始皇二十五年》:“臣 光 曰:‘ 燕丹 不胜一朝之忿以犯虎狼之 秦 ,轻虑浅谋,挑怨速祸,使 召公 之庙不祀忽诸,罪孰大焉!’” 胡三省 注:“忽诸,言忽然而亡也。” |
随便看 |
|
诗词名句大全包含1593047条名句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诗词名句的释义及用法解析,是语文学习及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