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 | 龟毛作过,兔角受罪 |
释义 | 名句出处出自宋代释印肃的《颂四宾主》 全文: 名句书法欣赏
参考注释龟毛见“ 龟毛兔角 ”。 作过(1).做坏事。 唐 李商隐 《杂纂》:“劣奴解识字,则作过。” 明 屠隆 《綵毫记·蓬莱传信》:“贵妃原是彼处妃子謫降,一入 唐 宫,作过不少,应已堕落,岂得久住 蓬莱 ?” (2).特指叛乱、闹事等。 宋 欧阳修 《论乞诏谕陕西将官札子》:“﹝ 元昊 ﹞所请之事,必难尽从,事既不成, 元昊 必须作过。” 宋 欧阳修 《论举官未行札子》:“臣伏见近日 保州 兵士作过,与国家生一大患。” 兔角兔不生角,故以“兔角”喻必无之事。《楞严经》卷一:“无则同於龟毛兔角,云何不著?” 前蜀 贯休 《闻赤松舒道士下世》诗:“玄关评兔角,玉器琢鸡冠。” 受罪(1) 受折磨 天天在这里挨冻受罪 (2) 泛指遇到烦恼的事 这差事真叫人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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