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出处出自清代蒲松龄的《地震》 全文: 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刻,地大震。 余适客稷下,方与表兄李笃之对烛饮。 忽闻有声如雷,自东南来,向西北去。 众骇异,不解其故。 俄而几案摆簸,酒杯倾覆;屋梁椽柱,错折有声。 相顾失色。 久之,方知地震,各疾趋出。 见楼阁房舍,仆而复起;墙倾屋塌之声,与儿啼女号,喧如鼎沸。 人眩晕不能立,坐地上,随地转侧。 河水倾泼丈余,鸡鸣犬吠满城中。 逾一时许,始稍定。 视街上,则男女裸聚,竞相告语,并忘其未衣也。 后闻某处井倾仄,不可汲;某家楼台南北易向;栖霞山裂;沂水陷穴,广数亩。 此真非常之奇变也。 有邑人妇,夜起溲溺,回则狼衔其子。 妇急与狼争。 狼一缓颊,妇夺儿出,携抱中。 狼蹲不去。 妇大号。 邻人奔集,狼乃去。 妇惊定作喜,指天画地,述狼衔儿状,已夺儿状。 良久,忽悟一身未着寸缕,乃奔。 此与地震时男妇两忘者,同一情状也。 人之惶急无谋,一何可笑! 参考注释邻人 相邻居住的人 |